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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07-06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现决定在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275

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从6月22日一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发挥合力、共克时艰,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效果导向、狠抓落实,全面实施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服务,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坚决扛起稳就业保就业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就业政策落地落实、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就业帮扶及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力争9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的95%以上,确保全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举办国有企业专场、中小企业专场等系列招聘活动,统筹开展直播带岗、政策宣讲、职业指导等活动,加快推进政策性招录(聘)工作,加大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信息数据库,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服务。7月底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8月底前落实“三支一扶”人员上岗服务,9月底,确保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00个以上,实现毕业生就业2000人以上。(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排在第一位为牵头科室,下同)

(二)农民工工作促进专项行动。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开展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力度,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开展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审认定,每个项目奖补10一15万元。开展返乡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每人奖励1万元。9月底,促进返乡创业1800人,新增转移就业3200人以上。(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发挥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作用,创新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及时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场地、技术等全方位支持。9月底,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2500人(全年完成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完成2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完成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暨“豫创天下”“凤归中原”创业大赛济源选拔赛工作。(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就业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社保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范围,在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再增加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9月底力争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500万元以上,失业保险费减征2200万元以上,缓征失业保险费    100万元。(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经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大力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优化评价取证的质量和结构,实现以训留岗、以技稳岗、以能增收。9月底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8万人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9万人以上(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失业保险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力专项行动。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具体举措,落实服务奖补政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9月底,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招聘活动6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帮助企业解决用工5000人以上。(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就业服务新引擎、创新就业援助新模式、助力就业能力新提升、推进就业工作新融合“四新”就业体系。强化失业人员实名制动态监管,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计划。加快推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开发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兜底保障力度。9月底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就业1人。(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快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进度,持续巩固提升统筹城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强化智能服务体系构建,打造统一的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完善升级“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强化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和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零工市场和小型“零工驿站”,完善企业用工台账和零工求职台账,多点联动推送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9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零工市场。(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劳动关系稳定专项行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022年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方式应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稳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秩序,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营造更好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效;推进“互联网+调解”“互联网+仲裁”,及时处理案件,服务群众。9月底,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信访维权科、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政策服务快办专项行动。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线上就业服务,探索实行免申即办、全程代办等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进两知晓”直通机制,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群众及时知晓、享受政策。推进就业信息化,提升就业服务效能,推动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等就业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失业登记等事项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加快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经办、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实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目标的重要抓手,负责同志亲自抓,责任要明确到具体人员。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抓紧抓好抓到位,落实落细落具体。要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调度指导。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各单位要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三)强化协同联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就业监测和预警机制,紧盯重点行业、区域、群体,加强与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移动通信、网络招聘等大数据比对分析,提升就业监测的精准性。指导企业稳妥处置规模性裁员,做好劳动关系处置、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

附件: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附件

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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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动

名称

行动

目标

主要措施

时间

节点

进展

情况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联系人

备注

1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

9月底实现毕业生就业2000人以上

1.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兑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惠企稳岗政策。持续开展行业性、区域性、群体性专场招聘,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举办中小企业专场等系列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政策宣讲、职业指导等活动。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张进军   6636983


2.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开展梦想起航就业见习募集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对接活动。7月底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8月底前落实三支一扶人员上岗服务,9月底,确保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00个以上。



3.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展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运营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多渠道就业。



4.8月底建立完善全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信息数据库,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131”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和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2

农民工工作促进专项行动

9月底,促进返乡创业1800人,全年促进返乡创业2300人,新增转移就业3500人以上。

1.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就业服务局

张进军   6636983


2.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开展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3.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力度,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开展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审认定,每个项目奖补10一15万元。开展返乡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每人奖励1万元。



3

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9月底,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1.2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2500人以上,全年完成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少于2家。

1.规范开展创业培训。提升信息化管理,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培训真实有效。提高培训针对性,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实训等课程,创新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9月底前,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3000人。强化培训绩效管理,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就业服务局

张进军   6636983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方位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让更多创业人员应贷尽贷”“能贷快贷9月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突破1.2亿元,力争全年新增发放突破1.5亿元。发放量和到期回收率保持在全省第一梯队,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动经济发展。



3.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9月底完成2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创业者与创业资源有效对接,加速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吸纳就业。



4.开展好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暨“豫创天下”“凤归中原”创业大赛济源选拔赛,对获奖项目在入驻孵化园区、创业担保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积极搭建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对接、投融资的平台,让众多创业者释放创业激情,展现创业才智。形成集展示交流、资源对接、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等功能为一体的双创品牌赛事。



4

社保助企纾困专项行动

9月底力争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500万元以上,失业保险费减征2200万元以上,缓征失业保险费 100万元。

1.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范围。一是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进一步再扩大到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1231日,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二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牵头科室:社会保险科

相关科室:社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经办

张建中  6630931


2.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延续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政策。



3.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范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按照2021年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发放,补贴将惠及13大类23个工种。同时,将享受范围从参保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扩大到领金失业人员。



5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行动

9月底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8万人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9万人以上。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

1.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企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作用,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在押服刑人员等订单、定岗和项目制等培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牵头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相关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失业保险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李军6638550


2.大力发展新时代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技工院校政府补贴培训规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年开展补贴性培训分别不低于2000人次、1000人次,全区全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800人以上。



3.布局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服务站。推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与自然村、社区(办事处)等共建合作,依托村委大院、文化活动室、农村书屋、社区活动中心等命名、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培训评价服务,打造“十分钟培训评价服务圈”。



5

4.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愚公建工”、“愚公炼工”、“愚公石油钻具”、“愚公防爆电器”、“愚公制种”、“愚公家政”、“愚公喜宴”、“愚公银匠”等市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促进更高质量培训、就业。




5.扎实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高质量参加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出台《济源示范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示范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



6.建立构建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新增备案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企业17家以上,在开展本企业评价的同时,积极面向中下游企业提供评价服务,年评价取证2万人以上。推动示范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备案评价机构并开展工作,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年评价取证1万人以上。严格社会培训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年评价取证4000人以上。



6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力专项行动

9月底,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招聘活动6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帮助企业解决用工5000人以上。

1.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服务。9月底前,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招聘活动6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帮助企业解决用工5000人以上。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

张进军   6636983


2.落实奖补措施。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开展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有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7

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行动

着力打造就业服务新引擎、创新就业援助新模式、助力就业能力新提升、推进就业工作新融合四新就业体系,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兜底保障力度。9月底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就业一人。

1.加大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登记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截止期限至930日。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同步开展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实施一人一策分类帮扶。9月底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人以上。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

张进军   6636983


2.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计划。建立零就业家庭人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对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主动关怀,加强帮扶,强化培训,兜住底线。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行动,确保认定一人,清零一人。



3.开展多元化精准化帮扶。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类型,多元化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就业补助资金兜底帮扶力度,通过财政部门一卡通支付系统,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人,确保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即申即领即享。



4.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将防疫宣传、防疫消杀、疫情监测、医护辅助岗位纳入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范围,临时性岗位设置时限不超过3个月。以开发短期限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更多批次困难人员就业,动态帮扶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8

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加快河南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力度进度,强化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和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9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零工市场。

1.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竞赛活动。利用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学习平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牵头科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相关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张进军   6636983


2.加强职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筹备组建市级就业创业服务志愿团队,广泛招募就业服务领域专家、企业家、各行各业有一定专长的热心人士等,深入社区、园区、高校、企业等开展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



3.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灵活就业促进帮扶计划。依托“济源就业服务网”搭建灵活就业招聘专区,加大人岗匹配力度。



4.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支持打造社区就业超市;结合万人助万企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多渠道采集企业用工需求向辖区居民发布。加强劳动力资源摸排工作,对登记失业登记人员强化职业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开展精准帮扶,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8

5.制定重点企业缺工信息宣传册,利用招聘会等活动向求职者发放。灵活运用公共就业机构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及时发布企业招工信息。




6.至少建成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协调有关部门按要求将零工市场建设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重点支持零工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



9

劳动关系稳定专项行动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022年企业用工指导计划。稳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秩序,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9月底,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

1.加强用工指导。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在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和谐培育企业、新注册及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3次。全面掌握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完善指导工作台账,通过积极协调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牵头科室:信访维权科

相关科室:劳动保障监察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陈广林   6636901


2.推进集体协商。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指导企业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采取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方式应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稳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争取不裁员少裁员。



3.加强正面宣传。通过组织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宣传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共建共享共赢的典型经验,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氛围。



4.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秩序,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营造更好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5.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效,化解积案。




6.强化督查调解仲裁农民工工资案件专报及台账制度。按时上报案件及台账,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0日内结案。



7.强化督查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使用情况。专人负责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案件进展情况,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调处案件。



8.大力推进互联网+仲裁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仲裁工作专区,实现网上文书送达、开庭公告、仲裁院地址和管辖范围、仲裁员名单查询等便民服务。



10

政策服务快办专项行动

坚持以快服务、便利办为标准,以就业信息化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效能,推动就业政策更好更快的惠及企业群众。

1.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进两知晓直通机制,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群众及时知晓、享受政策。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相关科室:行政审批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经办、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朱永军  6626269


2.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线上就业服务,探索实行免申即办、全程代办等服务模式。



3.扩大部门联动,做好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等就业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



4.推动失业登记等事项下沉,推进就业服务就近可办、多点可办。



5.开展全员走流程活动,全方位查摆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和经办管理服务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就业服务全面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