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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定评价暂行 办法》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08-2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定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82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定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济源示范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为示范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主要包括在济源示范区乡村产业一线从事乡村手工业者、传统技艺人才、特色餐饮、以及农业相关产业等乡村建设工匠。传承工匠精神、精湛技能,长期坚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第三条〔目标〕  通过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乡村工匠,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从返乡创业乡贤中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一批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引领广大乡村从业者重技能、学技能、传技能,以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示范区乡村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产业发展,带动更多农民脱贫致富。

第四条〔职能分工〕  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价方案制定、各镇办乡村工匠指标分配、标准开发和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定评价工作;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第五条〔培育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办法,会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制定具体培育方案。培育方案应以返乡创业乡贤,从事乡村技能岗位、种养植、农副产品加工、乡村知名特色小吃、工艺制作等从业人员为主,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营造有利于乡贤返乡创业、乡村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

第六条〔工匠认定〕  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评价认定程序:

(一)发布通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适时向社会发布年度评价申报指南通告。

(二)个人申请。按照年度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人向所在镇办人社服务所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评价方案、标准,从技能水平、实际贡献、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四)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认定的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

(五)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示范区“人人持证、技能济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示范区管委会颁发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证书,并统一颁发牌匾。

第七条〔乡村技能大师认定〕  返乡创业成绩突出、在乡村影响力大的乡村工匠,可以认定为乡村技能大师,并鼓励其独立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申请设立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统一颁发牌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关理论知识、经营管理、创业能力等相关培训。

第八条〔技能传承〕  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聘请乡村工匠为农村从业者开展相关专业的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参与示范区乡村工匠培育计划,立足乡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精准实施培育计划,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第九条〔破格评价〕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聘请的乡村技能人才,在学校兼职一年以上,且累计授课40学时以上的,可以评价为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外聘在学校兼职一年以上,且累计授课60学时以上的,可以评价为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可以参与示范区专业技术职称互评绿色通道。

第十条〔政策支持〕  被认定的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享受示范区创业补贴政策,同时编入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名录;每认定一名乡村工匠,示范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资金给予三千元支持;每认定一个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示范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资金给予5万元支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拨付资金支持用于乡村技能人才培养深造,按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乡村工匠个人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优秀返乡创业之星评选、领办的企业符合条件优先推荐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示范园区或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具体奖励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加大宣传〕  各镇办要认真总结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和乡村工匠培养的做法经验,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媒体,加强宣传,加大扶持,营造协同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十二条〔严实奖惩〕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乡村工匠、乡村技能大师,一经查实,收回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证书、济源示范区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追回奖励金及建设经费;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奖励工作真实性、有效性。情节严重的,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  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的认定条件和济源示范区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并报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相关条文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有效期和解释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济源示范区各镇(办)乡村工匠、乡村技能

      大师工作室名额

附件

2022年济源示范区各镇(办)乡村工匠、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名额

序号

镇办

济源示范区乡村工匠(名)

济源示范区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个)

1

沁园街道



2

济水街道



3

北海街道



4

天坛街道



5

玉泉街道



6

克井镇



7

五龙口镇



8

轵城镇



9

承留镇



10

邵原镇



11

坡头镇



12

梨林镇



13

大峪镇



14

思礼镇



15

王屋镇



16

下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