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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4-16

局属相关部门、就业办、各人社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就业的信息对接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现就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力度

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招聘用工服务,通过窗口经办、上门服务、电话沟通、网络登记等多种渠道,定期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和招聘计划,及时采集招聘岗位信息。系统梳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央和各地各类基层项目各方面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等信息,在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济源就业服务网等网站公开发布。要加强与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拓展岗位信息获取路径和渠道。

二、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动态管理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帮助用人单位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科学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合理确定招聘条件,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等基础工作,提高招聘针对性。要规范岗位信息采集要求,加强信息审核,确保用人单位信息、招聘岗位基本情况、薪酬待遇等关键信息的真实、完整,防止虚假信息和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跟踪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劳动者求职应聘情况,及时剔除过期或失效信息,补充新归集的就业岗位信息。

三、拓宽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

采集和归集的就业岗位信息要实现线下、线上同步发布。要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依托服务大厅显示屏、电视、广播、社区宣传栏、海报等传统媒体发布岗位信息,并拓展手机APP、微信、微博、小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劳动者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专场招聘会、专项公共就业服务等活动载体发布。

四、加强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应用

要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岗位信息推送服务。要根据岗位特点,组织开展行业性、专业性、针对性招聘活动。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重大政策调整和自然灾害影响,存在高失业风险的行业和劳动者群体,开展专项帮扶,集中投放就业岗位信息。组织辖区内岗位余缺调剂和省际间人力资源合作,推动形成区域性和省际间劳务协作工作机制。要密切关注就业岗位数量和结构变化,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失业动态监测情况,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监测,为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提供数据支持。

五、强化工作基础保障

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服务平台服务场所、服务设施设备等投入力度,合理配备服务人员,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要运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招聘活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