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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6-30
 各技工院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示范区党工委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现就做好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推动全示范区培训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 ,确保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时期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为做实打牢基础。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结合本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火灾预防、应急逃生、校园反恐等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工作预案,锤炼校园安全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推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三)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本区域的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用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技工院校及民办培训学校要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各项活动。要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全面检查

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要组织全面细致的检查,于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不走过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排除隐患、立即整改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立即整改,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因故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及时总结上报。

各技工院校和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严抓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一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人,实施逐项整治销号。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类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总结、图片等资料)于6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学校进行停止办校,严防漏管失控。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0391-663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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