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济源市某服装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因持续亏损决定闭店。店主王某在未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辞退了30余名员工,并拖欠最后一个月工资。“前一天还在正常理货,第二天就接到闭店通知。”员工代表赵某气愤地说道。更让员工们焦虑的是,该店店主是外来经商人员,一旦注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在法律上“消失”,员工们将维权无门。
其中9名员工紧急向济源示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并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院收到集体申请后,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当天完成立案,并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函》,建议暂缓注销该市场主体;该局同步响应,依法暂停注销流程。
为保障员工权益,调解员立即开展案前调解,通过梳理员工岗位、工龄、诉求差异,采取“分类调解”策略:对3名工龄短、诉求单一的员工,仲裁员现场释法,店主当场结清工资,员工自愿撤诉;对6名工龄较长、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员工,组织“背靠背调解”,厘算法定补偿标准。经过连续7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店主一次性支付9名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40500元(当场通过银行转账付清)。其他员工的问题,也依法通过案外途径得以化解。
这场与“企业注销”赛跑的权益保卫战,打破了“企业注销=维权无门”的困局,见证了仲裁维权的速度,更体现了守护民生的温度。近年来,济源示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仲裁+”力量,用“联动之力”破解劳动者维权难题,用“法治方案”平衡劳企利益。这既是“为民办实事”的生动诠释,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济源实践”。
济源示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动,在面对此类可能因企业注销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的案件时,形成了一套高效且有力的应对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仲裁院还以实化预防调解、优化联动维权为抓手,为示范区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保驾护航。
一方面,仲裁院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预防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劳资双方守法。扎实开展送法规进企业活动,常态化提供“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服务,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另一方面,在调解模式上不断创新,构建“五调并存,多元联动”格局。设立“金牌调解室”“特色调解室”“群体性案件调解室”,坚持将调解贯穿于仲裁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实现“专业调解”。依托“大调解”格局,健全市、镇、村、企调解组织,并着重推进园区、行业协会、新业态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基层调解”。与司法行政部门协同,开通人民调解职能,为超龄等不符合劳动争议立案条件的群众增加维权途径,拓宽“人民调解”服务渠道。强化仲裁监察协同联动,对于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会同劳动监察联合执法纠正违法行为,推进“行政调解”联动维权。积极指导成立行业性调解组织,最大化发挥行业调解功能优势,实现矛盾在行业内自行处理,发挥“行业调解”业内优势。
通过这些举措,济源示范区仲裁院案件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切实维护了劳动关系稳定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了坚实的“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