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补“济”站】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带您了解清楚!
来源:济源人社微信公众号日期:2024-08-0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
哪些活动需办理行政许
可审批?从事哪些人力
资源服务需要备案?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开展6类人力资源服务需要备案: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申办《人力资源服
务许可证》?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
一般程序:
(一)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书;
(二)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四)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告知承诺制: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书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温馨提示:1.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