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人社服务大厅的地址在哪?
答:济源示范区黄河大道333号第二行政区4号楼。
2.问:人社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时间是几点?
答:人社服务大厅窗口的作息时间是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问:人社服务大厅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可以拨打社保综合服务窗口电话0391-6630573。
4.问:请问咨询人社业务打什么号码?
答:可以通过拨打12333号码进行咨询,12333有专门的话务人员进行接听解答。12333的工作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中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5.问:人社政策可以到哪里了解?
答:可通过人社局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查看具体惠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四晒一承诺”模块展示了重要业务科室的办事事项、联系方式,办事人员可进行咨询。
6.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就业创业服务?
答:可通过“济源人社”局官网、“济源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发布企业招聘与个人求职信息、“济源就业”APP查询招聘信息、“济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济源公共就业”抖音账号开展直播带岗,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就业在线”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智慧短信平台发送就业创业服务信息。
7.问:人力资源市场地点在哪?工作时间是几点?
答:黄河大道8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点30;夏季中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8.问:如何才能参加人社局组织的面向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的外地招聘会?
答:有参加外地招聘会意向的企业或单位,到人社服务大厅4号楼31号窗口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有外出招聘时,我们会及时通知单位参加。
9.问:如何给企业员工进行参保?
答:线下通过第二行政区4号楼人社服务大厅2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线上:
①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
②河南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hnzwfw.gov.cn
10.问:社保卡如何进行申领?
答:线上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hrss. henan. gov. cn/ (人社服务快捷通道)、河南政务服务网(搜索“社会保障卡”)、“河南人社”APP、“掌上12333”APP、“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12333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线下通过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第二行政区4号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15号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第二行政区C区2楼社保卡自助服务24小时专区以及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咨询电话:0391-12333
11.问:社保卡如何进行补领、换领、换发?
答:线上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hrss. henan. gov. cn/ (人社服务快捷通道)、河南政务服务网(搜索“社会保障卡”)、“河南人社”APP、“掌上12333”APP、“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12333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线下通过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第二行政区4号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15号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第二行政区C区2楼社保卡自助服务24小时专区以及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咨询电话:0391-12333
12.问: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用人单位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申请:1、在示范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2、内部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3、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4、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5、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7、按照规定时间申报见习单位,并在见习单位获批后及时组织见习人员上岗。
13.问:就业见习单位有补贴吗?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对经人社部门认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进行3至12个月就业见习的各类企业(单位),按济源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济源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1-6638878。
14.问:什么条件符合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标准?有奖补吗?
答: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为在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年度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计划实际执行率达到80%以上,年度专家组考评分值达到70分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对认定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由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1-6638878。
15.问:就业见习岗位面向哪些群体?
答: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
16.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吗?怎样申请?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对当年新招用登记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用人单位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或向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市就业服务局,0391-5506100。
17.问: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哪些企业符合条件,怎样申请,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对当年新招用登记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进行申请。
市就业服务局,0391-5506100。
18.问:一次性开业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怎样申请,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示范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0391-6636983。
19.创业孵化基地有奖补吗?怎样申请,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对达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示范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0391-6636983。
20.问: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有奖励吗?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鼓励依托产业集聚区、各类产业园区、特色专业乡镇、特色专业村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场地、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集成服务。被认定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省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示范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0391-6636983。
21.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有资助吗?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每年从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中遴选认定一批市级示范项目,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资助。推荐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或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资助。
示范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0391-6636983。
22.问:有哪些银行网点实现了“社银一体化”办理人社业务?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答:可在以下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工商银行济源分行天坛路支行、工商银行济源分行北海路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宣化中街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济水大街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克井镇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沁园路支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济源分行济水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商贸城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轵城支行等23个。
可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查询、参保、中断、转移、待遇发放账号的变更、个人账单打印、政策咨询等362项社保业务。在“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办理社保业务与人社便民服务大厅没有差别。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窗口可为群众办理社保卡申领、补换卡、个人信息修改、挂失解挂、密码重置、解锁、社保卡启用、综合查询,以及搭载银行账户的开户、激活等相关业务。
23.问:企业职工脱产培训补贴是多少?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与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由企业组织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给企业。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391-6638550。
24.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是多少?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学徒培养对象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际申请补贴。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府补贴类培训。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391-6638550。
25.问:职业技能评价(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是多少,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391-6638810。
26.问: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是什么?此政策是免申即享吗?
答: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即可享受单位16%,个人8%的缴费比例。无需再办理其他申请手续。
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0391-6698048。
27.问: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到什么时间?
答: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至2024年底。该项政策免申即享,参保单位给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后,系统自动按照降费后的失业保险费率来缴纳。
市失业保险处,0391-6630978。
28.问: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应咨询哪个部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申请?
答: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可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电话0391-6638163。可以通过经营地人社服务所、农商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大厅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也可以通过“济源人社”局官网人社综合、就业创业模块、“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29.问:加大对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有什么政策?怎样申请?承办科室及电话是多少?
答: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LPR-150BP至LPR+150BP 的部分予以贴息支持(注:LPR为贷款基础利率)。线下申请:申请人到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递交完善贷款资料。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实名注册、提交完善贷款资料。
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0391-6638163。
30.问:失业登记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答:线上:通过12333小程序、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服务平台、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豫事办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济源智慧人社新官网”等11个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线下:可以到第二行政区人社服务大厅26号至30号窗口进行办理,或者至常住地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所办理(即时办理)。
31.问:职工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32、问:请问失业保险金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豫事办、支付宝市民服务、济源人社局官网等9个方式进行线上办理;线下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人社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即时办结。
33.问: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多长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办理做到线上即申即办、线下即时办结。
34.问:失业后开办经营正常的企业是否可以一次性结清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答: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已制定出台了《济源示范区一次性结清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申领吿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将申领一次性结清事前审核变为事前承诺事后审核,做到当月申请,待遇次月发放,缩短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到账时间,同时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35.问:济源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2年1月1日起,济源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元/小时;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示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同时为领金人员代缴职工医保340.01元(含生育保险)。
36.问:出现了劳动人事争议去哪里进行调解和仲裁?
答:线下可以向村一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企业调解委员会、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调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线上可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进行调解。网址:http://223.71.147.149/portal/
37.问: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本单位职工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的事故伤害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网上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具体办理流程:(1)网上材料申请,用人单位登录http://222.143.34.13/hnggfw/ 进入页面后点击右上角选择“行政审批”图标入口,点击选择河南省工伤认定鉴定网上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二维码。
示范区人社局社保科审核材料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短信通知递交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递交, 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需到第二行政区四号楼25号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材料齐全后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38.问:出现工亡事故有哪些补助?
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9.问: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如何申报?
答:(1)就医程序: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门诊、住院医疗(康复)的,可以到市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一般在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相应的(如旧伤复发、康复、转诊转院等)申请表,即可正常办理就医手续。
(2)费用申报程序:工伤职工工伤医疗(康复)结束后,可以到第二行政区4号楼2楼24号窗口申报费用,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就医相应(旧伤复发、康复、转诊转院等)申请表(数据可提取的不再提供);
②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门诊医疗结算需提供:门诊病历或处方、检查报告单);
③医疗费用的原始票据;
④《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可自动获取的不再提供);
⑤职工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打入单位银行账户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职工签字同意)。
注: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40.问: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范围有哪些?线上怎么办理?
答:(一)认证人员范围
1.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3.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4.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渠道
1.“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
2.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网站;
3.“河南社保”APP;
4.支付宝;
5.“豫事办”APP。
(三)认证方式(以“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为例)
1.关注“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
2.依次点开“服务大厅”---“资格认证”;
3.已注册用户选择登录方式点击“登录”直接进入,未注册用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界面;
4.按提示要求输入手机号,设置登录密码,输入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面部识别;
5.登录后重新回到“服务大厅”,点击“资格认证”进入认证界面,可为本人和他人认证;
6.点击“本人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认证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7.为他人认证,点击“他人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认证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41.问:可以对哪些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答: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42.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答:(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3.问: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答:(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4.问: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投诉时效是多长?
答: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5.问: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案范围?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46.问:哪些情况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47.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可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
答:(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48.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告知劳动者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赔偿争议有哪几类?
答:(一)因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二)因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四)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49.问:劳动监察的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应当于15个工作内制作责令改正指令书并于7日内送达。
50.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可以作出哪几种处理?
答:(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