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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惠企政策】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指南
来源:日期:2022-07-13

一、申请条件

(一)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

(二)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国家规定的缓缴扩围17个行业中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二、相关政策

(一)企业及有关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二)缓缴期间新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三)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养老、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及职工个人一次性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四)参保单位应在缓缴期满的次月按时足额补缴缓缴期间欠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如未按时补缴的,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三、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根据单位行业分类,选择“缓缴原因”,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缓缴申请。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可通过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四、咨询服务电话

0391-6698084(社会保险管理局)

0391-6619983(工伤保险经办)

0391-6636215(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