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法新网讯(和平 杨玉玉)9月17日,家住河南省济源市南街滨河花园的赵丰(化名)携带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仲裁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表达对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赵丰原系一名公交车司机,于2017年10月入职,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期间,单位未给赵丰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12月,单位以赵丰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再开车为由,口头通知赵丰回家休息,赵丰在家中休息一个月后回单位要求返岗,单位领导告知其重新找工作,赵丰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求助仲裁院,希望能从这里讨回一个公道。
案件受理后,为了群众权益尽早得到保障,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讲实例、说道理、述真情,站在双方各自立场耐心沟通,讲明案件事实和处理依据,在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金额为三万两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