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j_ztlogo.png
优化营商环境  »  工作亮点
济源示范区人社局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集体劳资纠纷案
来源:法新网 日期:2021-07-27

法治日报-法新网讯(和平 杨玉玉)7月22日下午,河南省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批涉案30余人、标的50余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0余名申请人皆是济源某矿业公司的矿工,一年前矿业公司关停,致使这些正值壮年的矿工同时失业,生活的压力,使他们无法面对失业带来的沉重生活负担。于是集体诉至济源市仲裁院。此后仲裁院启动仲裁程序,经过前后数次庭前调查,数次与申请人及企业进行庭下沟通,终于在2021年7月21日促使劳资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敲定了补偿数额、支付时间及分批次支付的名单。

时值暴雨季节,为了矿工们早日安全拿到补偿款,经查看此后一周天气预报后,最终敲定在7月22日(一周最优天气)签订第一批次调解协议,按照该协议,一周之后矿工们就能根据调解数额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款。第二、第三批次的调解协议,也将在本批次矿工拿到补偿款后陆续签订。第一批次达成调解协议的矿工们纷纷表示,困扰一年有余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以后就可以安心开始新的生活。他们第一时间赶制出了一面锦旗,将法律的公平正义、仲裁员秉公执法,化作鲜红的锦旗,送到仲裁员的手中。此次群体仲裁案以调解结案,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息的办案效果。

今年以来,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建立案件案前研判分流制度,对每日新增受理案件进行梳理,并对部分案件先行开展案前调解,积极为矛盾双方当事人搭建调处平台,通过案前调解或和解撤诉结案的数量显著提升,今年上半年仲裁受理案件调处结案率达68%,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3.9万余元。同时建立了多方协调机制,与劳动监察部门、社保经办部门进行联动,帮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快速维权;坚持裁审结合,与两级法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机衔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另外,推行仲裁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与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指定两名青年仲裁员,分别联系虎岭工业集聚区和玉泉工业园区的90余家企业,开展依法用工专题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用工指导等主动服务。同时,针对案件调处过程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情况,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不仅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避免了劳动争议的产生。今天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下降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