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召开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暨管理提升年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3日上午,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召开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暨管理提升年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剑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阳主持会议。

会上,示范区纪工委驻组织部纪检组组长赵炜传达了示范区纪委监委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宁宣读《济源示范区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都冠军宣读《济源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伤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纪委监委、省人社厅决策部署和建设“清廉济源”政治生态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全区人社系统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人社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时刻绷紧基金安全这根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二是瞄准整改重点。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坚持落实“433”计划,重点围绕“贪污侵占,以权谋私”“内外勾结,骗取待遇”“失职失责,玩忽职守”“能力作风方面”4大类33项问题进行整治,对所有社保经办人员进行自查自纠。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要坚持落实“1946”工作计划,重点围绕19项主要任务46项具体举措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三是严格程序步骤。专项整治按照“大动员”“大整改”“大起底”“大督导”“大提升”六个活动阶段逐步推进,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六必查”,分类建立台账,梳理问题线索,深入剖析整改,推动常治长效。提升年行动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四是凝聚部门合力。加强内部协同,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齐心协力,发挥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作用。加强上下协同,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支持,同向发力。加强外部协同,积极与审计、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追缴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是强化“四防”协同。通过教育管理、警示通报、查处惩治,夯实“人防”基础;通过防范政策风险、完善经办规程、完善监督机制,筑牢“制防”堤坝;通过筛查疑点数据、待遇资格认定常态化、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技防”能力;通过鼓励监督举报、加强举报管理、强化政策宣传,发挥“群防”功能。六是转变工作作风。要界定好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各部门间增强配合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与“练兵比武”活动相结合,开展社保业务知识专项竞赛,强技能树新风,通过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七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多形式督导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整改,以强有力的督导倒逼工作推动,真正使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落得扎实,落得成效,有效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本质安全。

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仲裁院、各基层人社所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