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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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申 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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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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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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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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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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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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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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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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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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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取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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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年 月 日与 单位
办理离职或 手续,并终止劳动合同,现申请办理失业补助金业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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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5、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人社服务大厅23号失业金核发窗口申报。也可登录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或http://si.12333.gov.cn网址申办失业补助金领取手续。 网址申报。 6、服务电话:0391-6636212 监督电话:0391-12333 |
济源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书
一、业务项目:失业金补助金
二、政策依据:豫人社办﹝2020﹞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
通知》
三、办事程序:
申 请——1、窗口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
保障卡)到23号失业金核发窗口申报。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或http://si.12333.gov.cn网址申办失业金领取
手续。
3、手机申请:职工打开微信,进入我——支付——城市服务(定位济源)——
社保——电子社保卡(绑定)——卡面服务——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
待遇核定——窗口核实信息无误后为其核定失业补助金,次月将失业补助金转入该
人员提供银行账户。
四、承诺时限:及时受理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受理地点: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失业核发窗口23号窗口
七、服务电话:0391-6636212
八、监督电话:0391-123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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