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济源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经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济源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2023年4月7日
济源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第七章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41
济源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依据《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制定济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济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2021〕5号)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今后五年建设人才强市、坚持创新引领跨越发展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指导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济源开启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同时,济源正处在战略机遇叠加期、动能转换加速突破期、新型城镇化深化提质期、生态环境深度攻坚期。全市上下要以打造中原崛起核心竞争力、塑造人力资源新优势、推进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为建设现代化济源贡献力量。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济源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奋勇争先、更加出彩,高度重视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实施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面向全市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重点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截至2020年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分别达到2.5万人、4.6万人、1.28万人,人才资源加快集聚,组团参加三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积极为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延揽人才。创新人才吸引集聚机制、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加快落实“智汇济源”计划,在青年人才储备、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等方面出台落实政策,累计认定1421人。奋力建设科技创新高地,以科技创新“四个一批”为抓手,培育引进了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重点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个,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3家,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4人、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建成河南省院士工作站1家、中原学者工作站1家。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6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9万人次,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将就业作为“六稳”“六保”首要任务,将新增城镇就业列入重点民生实事,推行就业实名制和“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8.86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4.41万人,累计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86万人;返乡创业人数累计新增1.56万人,累计新增带动就业4.7万人。
“十三五”时期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快速发展,助力了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全球经济格局加速重构,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关键变量;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逆全球化浪潮不断涌动,全球经济由协同复苏转为分化趋势明显,就业复苏呈现不平衡状态。国际环境的错综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素质。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和就业工作,实施人才强国、就业优先、共同富裕战略,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人力资源整体受教育程度上升,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为人才作用发挥、就业局势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同时,我国日益面临着人口红利逐步减少、高精尖人才培育体系欠缺、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等问题。
从省内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列为“十大战略”之首,把“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支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为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深度融入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扩容提质提供重要机遇和坚实支撑。重点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为人才创新创业释放蓬勃活力。但同时,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比较突出,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占比不高,高质量就业机会较为缺乏,人民群众对体面就业、高质量就业的需求更加迫切。
从济源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看,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才资源总量和人才结构分布与创新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干事创业的平台和载体不够,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相对缺乏;特色本科高校、大院大所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数量较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人才集聚仍处于初始阶段,面临高端人才与产业导向、企业需求契合度不够紧密,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础队伍偏弱等瓶颈制约;人才政策创新度、协同度特别是市场化配置人才有待提升;技能培训针对性需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有待增强,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在就业创业方面,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持续并存,大龄低技能等困难群体就业问题较为突出,新业态、新就业形式不断涌现,岗位结构和技能需求发生深刻变化,部分群体就业压力加大。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济源正处在战略机遇叠加期、动能转换加速突破期、新型城镇化深化提质期、生态环境深度攻坚期。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推动形成人才引领发展、技能提升促进就业、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强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支撑作用。
第三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发扬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人才引领发展、技能促进就业、就业推动增收为主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坚持“工业强市、旅游富民、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发展思路,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郑州都市圈发展等重大机遇,以人才引领发展、技能促进就业、就业推动增收为主线,加强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畅通融合,全力实施重点人才集聚行动、构筑重大人才科创平台、激发体制机制改革活力、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助力实现“市场主体、规上企业、新兴产业规模、科技创新型企业(机构)倍增”目标,为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强化人才人力保障。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将济源打造成各类人才荟萃、发展空间广阔、创新创业活跃、人才生态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率先建成人才强市,成长为河南省重要人才高地,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能力进入全省前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竞相涌现,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与济源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同步推进。就业容量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社会保持较低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以下目标:
——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别达到?万人、3.4万人、10.3万人、1.5万人、?万人。
——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到2025年,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比例稳定在20%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4.9万人次。
——人才载体更加丰富。到2025年,争取市级及以上各类研发机构总量达到34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0家,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机构总量较“十三五”末实现倍增,博士后工作平台达到10家。
——人才效能有效发挥。人才创新创业进程全面加快,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5%,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
——人才生态持续优化。到2025年,具有区域辨识度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研发与实验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创新创业服务高效便捷,尊才爱才氛围更加浓厚。
(二)人力资源开发方面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产业特色发展以特取胜的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形成,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门类齐全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到2025年,完成23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6.1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5.8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人员总量达到35.4万人,占从业人员的95%以上。其中,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01万人,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4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力争示范区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同步。
2022年,职业院校计划完成1.2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取得相应证书。1400人取得“1+X”证书。
——职业教育适应性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推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升本,到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5000人,职业教育专科在校生达到2.1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不断健全,新型学徒制培训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自主全面推开,产业工人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有效提升。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市场更加统一规范,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更加高效顺畅。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基本建成充分就业城市。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更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助力济源在城乡统筹共同富裕上为全省作示范。
——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改善。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全市新增返乡创业1万人以上。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失业预警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契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提升,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求职招聘对接顺畅精准高效。
表1 “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人才发展 | |||
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万人) | 2.4 | 3.2 | 预期性 |
2. 专业技术人才(万人) | 2.5 | 3.4 | 预期性 |
3. 高技能人才(万人) | 4.5 | 10.3 | 预期性 |
4. 农村实用人才(万人) | 1.28 | 1.5 | 预期性 |
5.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0.61 | [0.4] | 预期性 |
6. 博士后研究人员累计招收数(人) | [9] | [12] | 预期性 |
7.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 6.5 | 预期性 |
8. 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6.77% | 10% | 预期性 |
二、人力资源开发 | |||
9.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3.4 | 23.01 | 预期性 |
10.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 36 | 60 | 预期性 |
11.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0.9 | [12] | 预期性 |
12. 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4] | [4] | 预期性 |
13. 持证人员总量(万人) | 19.3 | 35.4 | 预期性 |
14. 取得相应技能证书人员数量(万人) | [6.7] | [16.1] | 预期性 |
15. 从业人员持证率(%) | 52 | >95 | 预期性 |
16.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0.37 | 0.5 | 预期性 |
17.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 1.75 | 2.1 | 预期性 |
18. 技工院校累计招生规模(万人) | [0.46] | [1.05] | 预期性 |
三、就业促进 | |||
1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8.86] | [7.5] | 预期性 |
20.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 [4.4] | [2.25] | 预期性 |
21. 新增返乡创业人数(万人) | [1.065] | [1] | 预期性 |
22.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 | 5.5 | 预期性 |
2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9.49 | 99.5 | 预期性 |
2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2 | 75 | 预期性 |
2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1.1 | 90 | 预期性 |
26.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7 | >98 | 预期性 |
27.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2 | 12.5 | 约束性 |
注:[ ]内数据为五年规划期累计数。
聚焦创新驱动、跨越发展,服务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工作大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国内外人才流动新趋势、新特点,更高水平集聚和配置人才智力,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围绕济源发展需求开发人才、面向未来培育集聚人才,不断提升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匹配度,培育济源人才发展新优势,打牢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根基,以人才先行引领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引双培”计划,贯彻落实“人才兴济”政策,多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全职+柔性”引才引智机制,大力引进院士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并加大对其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培育济源科技创新创业团队100家左右,科技创新创业人才60人左右,遴选和培育省级科技领军人才10名左右,柔性引进院士5名左右。在建设各类创新载体中集聚人才,力争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建成绿色经济与低碳联合实验室,与郑州大学合作建成郑州大学济源研究院,聚集高层次科技专家人才,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行动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研究并优化整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项目,建立创新人才资源库,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学者、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战略储备。尝试在每年10月“双创周”期间举办有色金属、钢铁、纳米材料、蔬菜制种等产业“智汇济源·王屋论‘道’”研讨会,力争针对示范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问题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定期发布人才工作相关指数(指南);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家级专业论坛在济举办或永久性落地,鼓励示范区重点企业或专业公司承办该类研讨会和论坛,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第二节 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健全完善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支持、发挥作用、激励保障、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培养集聚一批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开展“王屋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50名左右科技创新、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密码应用等各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2万元。支持示范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对新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职工,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补贴。积极开展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省政府特贴人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人才专项推荐工作。健全完善专家联系服务制度,积极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培养基层创新创业人才。大力支持留学人员来济创新创业。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建设工程,开展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加强中原特钢、清水源等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有效发挥进站博士后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主战场的青年拔尖人才。
第三节 建设技能人才队伍
开展“王屋英才·科创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60名左右优秀企业技能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6000元。结合示范区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的技能人才,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 1000元的培训补贴。鼓励示范区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入选人社部备案的全国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由示范区财政分别给予济源选手、教练、组织单位一次性8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加强“大工匠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建设,经区直相关部门认定的工作室,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经费支持;经省直相关部门、国家相关部委认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国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的经费支持。
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基地型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院校开展学徒制等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选育用留”贯通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完善市场化社会培训机制,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成长机制,引导各行业开展技能人才状况调查研究,制定并实施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开展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建设产业人才队伍
开展“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50名左右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2万元。凡纳入“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对须引进的特殊人才,实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支笔”制度,可不受学历、职称、户籍等限制,认定为示范区相应类别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从示范区企业培训经费中列支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资金,举办示范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每年遴选40名左右企业负责人,采取“核心课程面授+标杆企业参访+专题讲座+拓展训练”的模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整体素质,打造授课专家学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长期的高粘合度合作关系。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尤其是新生代企业家参加高质量创新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本土企业家综合素质,积极培育并推荐优秀人才评选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学者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实施“产业人才支撑”行动,分领域分行业编制实施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产业人才精准引育,实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积分认定制,根据引进人才个人素质(学历学位等)、紧缺指数(列入《重点产业目录》)、薪酬水平“3:3:4”的比例设置积分标准,可由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按照70分至80分(含70分)可获得6万元,80分至90分(含80分)可获得9万元,90分以上(含90分)可获得12万元的标准给予薪酬补贴,加快集聚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开展“百名优秀企业家引才”行动,组织示范区重点企业、高成长企业、规上企业100名企业家走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和人才引进工作,通过举办政策宣传讲座、系列招聘活动、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加便捷、更富实效的创业就业服务。加快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围绕有色金属、钢铁及装备制造、化工、绿色食品及饮料加工等领域,完善急需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推广建设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
第五节 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持续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培养乡村产业领军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推进乡村教师、卫生健康人才、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开展“王屋英才·农技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00名左右优秀乡村振兴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6000元。
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积极引进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培养,每年轮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30人次以上。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做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三支一扶”基层成长计划等,吸纳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等活动,为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
第六节 建设社会事业人才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市管校聘”改革;大力做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秀毕业生引进培养计划;实施“双师型”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卓越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升职业教育师资水平;做好省级教学名师遴选,省级名师、名校长及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扶持培育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学团队;持续推进教育干部“领航计划”、教师队伍“领军计划”,构建市、镇、校三级“教师工作坊”研修机制;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书房计划”,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构建竞训管理、健康监控等功能融合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社会工作者培训、轮训计划,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推进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支持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第七节 建设党政人才队伍
高质量开展党政干部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培训覆盖面。聚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社会治理、数字政府等领域,组织专题培训,全面优化党政干部知识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数字化工作能力。落实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动部门之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干部跨地区跨部门制度性交流。健全落实第一书记制度,积极选派干部到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乡村振兴一线历练。完善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提拔使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实施“3111储备计划”,重点储备和掌握45岁以下副处级干部30人,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30岁以下一般干部100人。抓好选调生源头工程,吸纳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有计划组织选派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关键岗位接受锻炼,帮助优秀年轻干部增长才干、脱颖而出。
第八节 建设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
实施社科名家、全媒体人才、出版人才、文艺培优推新、新时代政工人才培育、网信人才集聚培养六大工程,扎实推进宣传文化人才“六支队伍”建设,依托中原文化名家、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王屋文化名家等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集聚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传播管理等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实施重大社科研究课题“揭榜挂帅”制度,鼓励、支持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大基层宣传文化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推进基层骨干文化人才交流使用。建立文创产品和文艺作品孵化、传播机制,打造济源特色的文创品牌,培养济源本土文化名人。2025年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素质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一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骨干人才。
专栏1 人才培养支持专项行动 |
1.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引双培”行动(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引进双培育)。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且其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市场化条件的,加大对其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创业人才(团队)开展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示范区财政或投资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2.开展“王屋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50名左右科技创新、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各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示范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对新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职工,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补贴。 3.开展“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50名左右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年遴选40名左右企业负责人,采取“核心课程面授+标杆企业参访+专题讲座+拓展训练”的模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整体素质。 4.开展“王屋英才·科创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60名左右优秀企业技能人才,加强“大工匠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建设。 5.开展“王屋英才·农技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00名左右优秀乡村振兴人才,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 |
第三章 提升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人才才尽其用
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打造更多更优质的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和高精尖项目孵化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各类人才才尽其用。
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豫人社〔2017〕60号),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创新岗位管理办法,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特需特办制度,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全面深化科研院所、高校、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赋予其人才使用、配置等方面更大自主权。一方面切实把岗位设置权限交给用人单位,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使用人单位能够结合单位实际,做到按需设岗,充分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作用;另一方面,切实把聘用人员权限交给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通过竞聘上岗,实现人员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实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真正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特设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加强对人才的流动和共享。给予积极的政策,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新创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
加快培育战略创新平台。积极融入省实验室体系。整合济源创新资源,围绕省实验室体系,在纳米新材料、有色先进材料等领域积极创建省实验室或成为其分支(基地),积极推进济源与河南大学联合共建龙子湖实验室,积极参与建设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支持济源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改造提升、优化重组,加快提升济源战略创新能力。
争创高端特色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在纳米材料、有色金属、特殊钢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化工、高端装备、食品饮料、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争创省级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的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成功获批的省级及以上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等高端特色创新平台,建立市级和承载主体联动支持机制。
锻造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瞄准国际前沿,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我省重大需求,加快谋划布局一批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支持企业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郑州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省级及以上研究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高层次科研机构,引导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多种方式与企业共建省级及以上创新机构,提高研发机构建设能力;面向济源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郑州“1+8”都市圈城市的交流合作,加大校企合作、校地共建研发机构力度,大力支持济源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对接与合作,主动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建设(备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各类研发机构40家。
重点培育创新引领企业。聚焦济源新兴产业和战略支柱产业发展,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把科技型企业作为创新引领企业重点培育对象,择优培育行业带动性强、创新能力优的创新龙头企业。指导培育一批国家、省“专精特新”企业,遴选培育1-2家核心竞争力强的创新龙头企业,2家创新水平高、发展速度快、成长性好的“瞪羚”企业。争取引进培育若干科创板后备企业,引导企业向特定细分产品领域延伸、发展,争取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重点围绕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和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饮料等新兴产业,梳理挖掘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数量及质量。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和引进力度,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和服务,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企业开展持续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十四五”末,济源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推动一批传统制造业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档升级。建立“应评尽评、应入尽入”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机制,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规模。加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建设,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到“十四五”末,济源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0家。
整合济源人才评选项目,打破信息壁垒,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允许国有企业与发明人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数额,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兼职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探索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科技人才。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取得的成果在济源落地转化,择优予以支持。重点围绕济源战略新兴产业和战略支柱产业,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能够大量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以及河南省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研究院、河南省特殊钢材料创新中心、河南省特殊钢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大纳米材料中试基地等重大新型创新平台机构,搭建“创新平台+中试基地+产业园区”的成果转化模式。以中试熟化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孵化为主要任务,培育建设一批集技术集成、中试熟化和工程化试验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共享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的“一站式”科技服务,逐步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对省政府命名的中试基地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大力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加快推动科技服务机构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专业化机构培育引进力度,完成一批科技转化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各类机构的培育。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落户济源,加快推动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济源分中心建成投用,吸引高水平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等入驻,依托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技术成果与需求高效对接。培育一批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招聘、遴选一批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科技经纪人队伍,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化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促进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
专栏2:高能级平台打造专项行动 |
1.深入落实科研机构倍增提质专项行动,面向济源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打造“企业(院所)-市级-省级-国家”创新平台梯次建设升级机制,到“十四五”末,争取市级及以上各类研发机构总量达到340家,实现济源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提质倍增目标。 2.锻造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大力支持济源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对接与合作,主动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建设(备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各类研发机构40家。 |
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职称制度改革、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畅通人才流动机制,推动人才向企业院校科研一线流动,以开放型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助推人才作用有效发挥。
建立健全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市场化评价机制,形成具有济源特色、客观实用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优势企业、服务机构等作用,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人才申报评价渠道。不断完善各类人才认定标准,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政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持续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倾斜。落实城镇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定基层服务经历要求,激励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落实农村基层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协助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自主评审,有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强对改革放权后的自主评聘单位、社会化评价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事业单位自主评聘改革和工程技术领域社会化评价改革。
优化急需短缺人才评价机制。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产业链延链、补链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扩大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促进水平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实现职称、职业资格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充分接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强化职业资格实施工作监管。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
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项目自主权,进一步向项目负责人下放技术选择、经费调剂、人员调配等权限。扩大科研单位收入分配和用人自主权,推进落实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济源市农业科学院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绩效考核自主权。
深入推进科研人员“减负松绑”行动,指导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鼓励科研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对急需紧缺、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和完善职务发明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驻济高校、科研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
支持国有企业自主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等市场化薪酬制度,加大对企业发展起关键核心作用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建立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构建人才与企业“命运共同体”。
建立高端人才表彰激励制度。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每年重点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企业,大力宣传人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扩大人才表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予以褒奖激励。每年安排到济源及周边进行度假休养。邀请高层次人才列席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参加春节团拜会,召开各层级人才恳谈会。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设立示范区人才“周转池”。由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编办按照300名的总额建立示范区人才“周转池”,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人走编收、空编置换”的管理方式,统筹编制资源,用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周转。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授课、担任导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使用、管理等创新政策试点。完善社保、医保转移接续政策,降低人才流动的制度性成本,在编制、工资总量、岗位结构比例、绩效考核等方面向用人单位适当倾斜,调动人才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间的优秀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服务保障制度体系,持续打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
建立人才分层目录。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建立并完善示范区人才分层分类体系,将人才划分为:高层次人才,即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青年拔尖人才(D类);青年人才,即青年优秀人才(E类)、青年基础人才(F类)、其他青年人才(G类)等两大类别七个层次,对济源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建立高端人才共认机制。对经省级认定,或郑州、洛阳、开封、许昌、新乡、焦作、平顶山、漯河等“1+8”郑州都市圈城市认定的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实行共认,来济工作的,直接享受济源示范区人才政策。
建立人才分领域目录。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突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单位,定期编发《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国有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和《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主要含“有色金属-高纯金属-特种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链、“钢铁新材料-基础零部件-关键零部件-专用设备-成套机械”钢铁全产业链条、“盐化工-高分子材料-特种改性高分子材料”“煤化工-精制苯-苯系产品-可降解塑料”等有机新材料产业链等传统产业转型相关专业,纳米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新一代半导体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氢能储能、基因工程、碳捕集工程、智慧水处理等未来产业项目相关专业。《国有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主要含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网络安全、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绿色环保、金融投资、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相关专业。《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主要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对外贸易、城市建设、应急救援、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文化文艺、文旅融合等相关专业。采取超常规、突破性政策措施,积极“走出去”“引进来”,通过“以才引才、以情引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为其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编制岗位、职称评聘、生活津贴等支持措施,大力引进重点领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加快布局招才引智工作站,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站体系,发挥济源驻外机构和“人才特使”引才作用,吸引更多人才来济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新发展大会,发挥企业院校引才主体作用,有效促进济源在外优秀人才回归,大力引进新兴产业、重点领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企业在济设立分支机构,吸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入驻,支持企业采取猎头等市场化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
建立首席人才服务官制度。为示范区重点企业、科创研发平台和高端人才提供专项人才服务。实行引进人才跟踪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引进人才问题信息库,由人才服务代办员通过设置服务电话、定期走访等方式,收集梳理重点企业、科研平台高端人才个性诉求和其他人才共性问题,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定期对相关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建立“人才飞地”模式。支持示范区企业以沿黄生态走廊打造沿黄科创带、洛济产业带为契机,在郑州、洛阳、新乡等地设立异地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孵化器、产业园等“人才飞地”,对入驻其中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场租租金补贴,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示范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或特殊支持。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鼓励企业在飞地经济、短期雇佣、项目合作中灵活使用人才。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省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畅通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认定的急需短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不受考试比例限制。凡有意愿来济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在集中招聘岗位需求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推荐安排到相关岗位。
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行动。深化青年人才生活及创业补贴、奖励支持政策。全职新引进的E类(仅限到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就业且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F类(仅限到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公立医院就业且从事科研、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G类人才经认定后,可由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按照3年内每年2万元、1万元、3000元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全职新引进来济就业落户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的,按照3年内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35岁以下(含35岁)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1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每年5000元发放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由示范区财政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评定为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可由示范区财政给予2万元-10万元奖励。优化集中引进优秀人才职级待遇支持政策,经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招聘到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其职级工资待遇对标全省省辖市高标准。
实施“产业人才支撑”行动。实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积分认定制,根据引进人才个人素质(学历学位等)、紧缺指数(列入《重点产业目录》)、薪酬水平“3:3:4”的比例设置积分标准,评定为“济源示范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根据积分情况,可由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按照70分至80分(含70分)可获得6万元,80分至90分(含80分)可获得9万元,90分以上(含90分)可获得12万元的标准,给予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重点产业企业就业,对一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1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300万元以内的财政贴息贷款。开展“百名优秀企业家引才”行动,组织示范区重点企业、高成长企业、规上企业100名企业家走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和人才引进工作,通过举办政策宣传讲座、系列招聘活动、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加便捷、更富实效的创业就业服务。
实施“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行动。出台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鼓励驻济高校与企业实行联合订单式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对毕业后落户济源,并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由示范区财政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分三年发放)。支持驻济高校为本地企业输送人才,对毕业年度内输送500人-1000人(含1000人)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毕业年度内输送1000人以上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打造“一城一窗一卡一码”人才服务平台。将所有涉及人才服务事项进行统筹整合,在市民之家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所有补贴一窗办理、限时办结。印制“王屋英才”卡,开发“王屋英才”码,关联“济源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办”流程,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一城一窗一卡一码”服务。标准化建设“人才之家”。在济源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街道办事处、重点企业和人才公寓等人才集中地,标准化建设多功能“人才之家”,统一标识、统一硬件、统一服务,为各类人才提供人才事项办理、政策咨询、交流沙龙、创客辅导、岗位推介、项目路演、创新讲堂等服务。
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障,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优化示范区财政支出结构,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安排,充足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成立人才发展集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有机链接人才政策、人才服务和用人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高效配置人才资源。鼓励职业院校按总支出、企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并将其与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培养支持、优秀企业评比等挂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实施示范区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时,预算中同步配套相应的人才开发培养经费。
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深入推进“科技贷”“专精特新贷”,加强与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推出“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人才险”等产品,为人才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连续性资金扶持,示范区各银行金融机构根据科技项目层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与经营规模及资产状况相匹配的“科技贷”授信额度。
推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各类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建设人才公寓,推动“创新人才公寓”项目,“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不少于4000套具备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其中高品质人才公寓不少于500套),支持产业园、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租赁符合条件的酒店公寓、商品房等,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济源市外高校来济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提供7天的免费住宿、政策咨询、岗位推介等服务。对全职新引进且在济没有购房的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免费住房保障政策。
第六节 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
优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结合本人意愿及济源实际,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规划布局,加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七节 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
优化分层分类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全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就医保健绿色通道,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诊疗、保健服务。根据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夫妇双方随迁本市居住的60岁以上父母,优先给予居家养老服务待遇。
专栏3:人才服务环境提升专项行动 |
1.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行动。深化青年人才生活及创业补贴、奖励支持政策。全职新引进的E类、F类、G类人才经认定后,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全职新引进来济就业落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由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层次的生活补贴。 2.打造“一城一窗一卡一码”人才服务平台。将所有涉及人才服务事项进行统筹整合,在市民之家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所有补贴一窗办理、限时办结。印制“王屋英才”卡,开发“王屋英才”码,关联“济源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办”流程,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一城一窗一卡一码”服务。 3.完善人才投入机制。成立人才发展集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有机链接人才政策、人才服务和用人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高效配置人才资源。鼓励职业院校按总支出、企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并将其与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培养支持、优秀企业评比等挂钩。 4.加快推进人才住房保障。推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各类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建设人才公寓,推动“创新人才公寓”项目,“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不少于4000套具备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其中高品质人才公寓不少于500套),支持产业园、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 |
坚持技能就业、技能富民、技能强企,推进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济源”建设,把抓技能提升作为促进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着力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助力产业特色发展以特取胜,在城乡统筹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第一节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三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按照广覆盖、调结构、提档次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围绕济源市重点产业,为企业提供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培养培训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培训、取证工作,充分开发利用自身优质培训资源,主动面向企业、社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等急需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激励各类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积极参与重点群体普惠制培训、评价工作。鼓励组织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不断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和效益,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夯实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第二节 深化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引进来”“走出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行业权威培训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大力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的“双结合、双基地、双导师”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层次,积极申请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技能大赛与技工教育融合发展,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创新培训内容,开展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将职业道德、安全环保等贯穿培训始终。加快打造“愚公防爆”“愚公喜宴”“愚公电工”“愚公制种”“愚公钻具”“愚公煤工”“愚公护工”“愚公家政”“愚公建工”“愚公药农”十大人力资源品牌,推动济源制造、济源创造延伸“价值链”、融入“双循环”、带动群众“好就业”。
第三节 提升职业技能评价质量
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指导企业自主开展全员定级评价和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广泛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推进职业院校在校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评价,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和济源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建立全市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强化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继续拓展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面,实现个人培训、就业、取证、增收信息、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监管、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及机构全覆盖。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全部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现“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
第四节 健全技能人才激励体系
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等工作,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济源产业发展优势,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技术能手、大师工作室等,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岗位津贴制度,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技术工人评选表彰政策,加大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力度,持续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加强技能领域交流合作,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突出产业特色,覆盖主要工种,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区职业技能大赛,广泛组织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创造伟大的社会环境。
专栏4:实施“技能济源”建设行动 |
1.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到2025年,完成23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6.1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5.8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人员(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5.4万人,占从业人员的95%以上。其中,技能人才(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员)总量达到23.01万人,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4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 2.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十四五”期间技工院校招生达到5000人以上,深化技工教育重点领域改革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重点支持济源技师学院高水平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培训高质量发展,举办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和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努力实现毕业生高薪、体面、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就业。 3.济源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项目 依托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校区建设,加强与知名本科院校以及地方企业的合作,立足济源实际,服务济源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建设智能制造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智慧医疗服务等专业。项目建成后,面向社会提供高技能培训服务、面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训、教学服务以及创新创业实践服务,满足本专科学历教育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2万人培养规模和3万以上人次的社会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为济源城市建设和产业调整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4.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 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备案20家左右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评价,5.8万人次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技能大赛引领计划 出台《济源示范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从2021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示范区职业技能大赛,围绕全区特色产业、主要工种,加快构建完善以国赛、省赛为引领,示范区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专项、行业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具有济源特色的竞赛体系。 |
第七章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力资源高效率流动配置。
第一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市场统计制度,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
第二节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整治非法劳务中介。探索建立实施人力资源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三节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学习借鉴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集聚协同发展模式,争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建设济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为目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为济源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力供给、吸引集聚人才。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行业人才队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第八章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发挥产业发展比较优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稳存量、扩容量、提质量,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创建充分就业城市。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底线思维,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强化就业政策与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协同,创造更加充分的就业机会,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强化就业影响评估,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优先发展和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积极落实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自主创业提供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对初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争创高质量就业示范区,夯实共同富裕的根基。积极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济源市公共财政对就业创业的支持,提升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节 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制造业吸纳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创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岗位。巩固提升有色、钢铁、化工三大战略性主导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和新能源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3+7”工业体系,打造一批新的高质量就业增长点,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
发挥服务业就业容纳器作用。加快建设济源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例。顺应居民消费转型升级趋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配合济源全域旅游和文旅融合战略,以“济水源-王屋山”等重点文旅项目为载体,提升文旅服务岗位的数量和质量;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培育壮大家政、育幼、物业、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等服务业,打造文旅康养产业集群,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全面发挥河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市品牌效应,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档升级,构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民实现“线上就业”、抱团发展、就业增收。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
第三节 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吸纳就业。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三大改造”,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建智能车间、绿色工厂,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岗位。落实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鼓励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打造资源富集、良性互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推广在线服务、共享服务、无人服务等发展新模式,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推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建立健全“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加强新职业培训。
专栏5: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 |
1.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市“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服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畅通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及时均等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 2.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的户籍限制。鼓励用工企业以商业保险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层次保障,加快推进快递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在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
第九章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第一节 优化创业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效”“三减一优”等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监管和评价,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以解决问题为根本要求,充分利用“党群连心工程”、“万人助万企”活动等有效载体,全力破解融资难、要素制约、惠企政策兑现等问题,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加快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营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政府履职行为、企业经营行为和社会信用体系,全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供给。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破解企业用地、融资、人力资源保障等瓶颈。优化政策落地机制,做好政策解读、推送、答惑,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
推进创业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承担重大租技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推动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创新龙头企业发挥自身的研发、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资源,吸引中小企业围绕新业务新产业联合创新,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研发外包等方式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扩大协同创新范围,支持不同行业骨干企业加强技术交流,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基础上,跨区域跨行业组建更加聚焦产业目标、更加紧密协作、更加高效利用资源的创新联合体,共同发展提高区域内创新资源利用率和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建立创业联盟,推进土地、资金、人力、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孵化机构与服务机构合作创新,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益。
第二节 提升创业能力
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并落实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机制。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培育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队伍,组织多层次讲师大赛,提升师资水平。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施行培训绩效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扎实推进创业培训,打造一批创业培训示范机构。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充分发挥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合作优势,降低贷款门槛,优化办理程序,加大贴息支持,提高贷款资金可获得性。持续实施大众创业惠民工程,稳定和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每年发放1.5亿元以上。继续开展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审认定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每年择优评定一批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我市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未来产业、高品质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探索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企业投入。
加快孵化平台建设。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双创平台高质量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改善提升园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创新转化与服务保障平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争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着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积极建设高新区智慧岛等创新创业服务基地,推广运用“云创业”模式,实现创业共性要素集合运作、个性要素专业经营。
加强创业服务辅导。建立健全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服务进基层、进高校专项活动,推进创业导师与初创企业“一对一”结对服务。组织各类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培育构建创业生态系统。
第三节 激发创业活力
鼓励引导各类人员创业。支持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济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深入推进“凤归中原”“王屋英才”等创业工程,组织专家服务基层、创业成果展示推广等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豫创天下”“凤归中原”等创新创业大赛,努力创建创业型示范城市,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创业事迹、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文化,擦亮返乡创业品牌。
第十章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保障能力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提升就业质量,稳住就业基本盘。
第一节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聚焦“济济人才,源源涌留”,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推动在济院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在外求学毕业生回济就业、外地院校毕业生来济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围绕济源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导向,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各种形式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激励政策,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提供更多管理、技术、科研类实习见习岗位,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利用省级统一信息平台,提供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促进校地、校校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托在济高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
实施“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行动。出台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鼓励驻济高校与企业实行联合订单式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对毕业后落户济源,并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由示范区财政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分三年发放)。支持驻济高校为本地企业输送人才,对毕业年度内输送500人-1000人(含1000人)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毕业年度内输送1000人以上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专栏6: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
1.实施岗位拓展行动。落实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公开、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落实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建设一批省级和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开发一批社区服务、科研助理、社会组织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高校毕业生新兵补充比例,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00人以上。 2.实施精准服务行动。积极动员和参与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河南系列活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济济人才,源源涌留”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和就业创业导师团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服务。 3.实施“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行动。出台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鼓励驻济高校与企业实行联合订单式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对毕业后落户济源,并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由示范区财政分别给予订单企业和培养的驻济高校一定补贴。 |
第二节 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为城乡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统筹做好城乡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就业工作。在济源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乡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乡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
增强城乡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乡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乡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活力,畅通信息服务渠道,实现劳动力需求供给准确对接,提高择业精准度。
强化城乡青年就业帮扶。加强城乡青年就业排查,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城乡青年自强自立。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推动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引入市场化运行模式,强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进“直通车”式安置,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到城乡基层安置。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广“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探索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深化“权威推荐、自主选择”的企业合作就业模式,推广与企业签约直接提供就业岗位的做法,抓好各级签约岗位落地。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按照统一部署,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设立市县乡三级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
健全农村劳动力常态化服务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深化大数据运用,监测农民工返岗复工、外出回流等就业形势,带动豫晋周边县市劳动力来济源就业,保障劳动技能密集型企业高峰期用工需求。发挥好村级信息采集员功能,夯实基层监测分析的基础。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市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依托各镇招商创业园区,扶持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各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为路径,着力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扶持机制,稳定市内省外务工规模。支持脱贫村镇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农业合作社等就业载体作用,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退出消防指战员等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转岗人员再就业。
第十一章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及时制定稳就业预案,切实做好失业保障。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结合深化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动人社业务延伸下沉和就近就地办理,统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城乡基层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升级建设济源智慧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强化设施设备、人员配备、视觉识别应用系统建设,规范就业创业业务流程。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智慧化升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求职招聘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职业指导专家、企业指导专家等服务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数据挖掘、情况分析和信息利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带动作用,争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开展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探索制定人力资源企业服务自选清单。根据企业用工需要,充分利用用工监测体系,为有需要的企业“接单即办”、专员服务。
专栏7: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工程 |
1.实施就业服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结合深化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统筹镇域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城乡基层服务平台,健全“15分钟就业服务圈”。 2.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和失业动态监测,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设立人社服务专员,通过专场招聘、劳务协作、共享用工等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 3.开展专项招聘服务系列行动。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用好直播带岗、空中面试等新技术,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促进供需匹配。 |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信息化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探索进行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建立健全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重点企业用工、职业供求分析、失业风险预警等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第三方数据质量核查,提升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
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探索建立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依托“政府+高校+企业”平台,建立就业风险研判专家团队,定期开展专项研判,提升就业风险预警精准性。积极研究技术进步、人口结构变化等对就业失业的影响,及时分析预测就业市场变化,深入研究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
第三节 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作时间安排、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
完善失业保障体系。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调整优化失业保险扩围、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提高政策受益率。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第十二章 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提高劳动者工资待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增进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第一节 改善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基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加快推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
改善劳动条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标准。推进就业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残疾人就业创造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有色、钢铁、化工、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风险领域“机器换人”。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加强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积极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合理构建济源康复网络。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激励力度。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落实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要求,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起诉。
第三节 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仲裁”“云上法庭”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率先创建“无欠薪”城市,推动落实好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等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秩序。完善根治欠薪长效制度机制,大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执法效能。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创建省级、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园区)。强化指导服务,继续推进企业内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立,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行业内部调解委员会广覆盖,推动构建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深入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推进劳动合同数字化,巩固提高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实效性。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园区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济源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意义重大,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职业教育、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人才管理职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运行管理机制。强化人才工作相关部门职责,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全面贯彻党的就业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促进人才、教育、就业、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系统效应和整体效能。完善各部门职责职能,强化政策协同关联,要素顺畅流动,形成分工明确、畅通无阻、部门协同的实施状态,形成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市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发挥工业发展比较优势,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强规划的宣传解读,抓好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拓宽宣传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凝聚共识、动员力量,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更好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财政规划对本规划实施的支撑。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人才、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投入资金,保障人才、技能培训、就业重大项目实施。树立大数据思维,加速信息化和数据化建设,构建大数据库,实现对人才、人力资源、就业信息的动态采集、统计分析。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为人才和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人才、就业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推动人才和就业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健全实施机制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规划评估监测,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机制。加强统计数据督查,发挥统计监督和各级人大监督职能,围绕建设人才强市、打造“技能济源”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等核心工作,科学组织评估监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扎实推进规划实施落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