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智凡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日提出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变更办学内容(原许可证编号:1618004000056)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2日受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1号)第十八条:“培训学校申请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校长、办学地址、学校名称、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培训层次,申请合并、分立、增设校区或设立分校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申请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核,你单位变更办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作如下变更:
减少专业:汽车维修工、美容师、消毒员、防疫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初级、中级)。
请你(单位)于2024年7月2日持本决定,到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1号楼C区4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