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振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0572392315)于2024年6月11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原行政许可编号:豫劳派41088115001,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注销条件,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你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请及时向你单位劳务派遣分公司所在地备案终止经营相关手续。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