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致远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提出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原许可证编号:1618004000064)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31日受理。经审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延续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原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劳社职技〔2005〕6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延续你(单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持本决定,到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1号楼C区4楼综合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