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金睿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4月3日提出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焊工(初、中级)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3日受理。经审查,法人资格、办学场所、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和开设课程等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原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劳社职技[2005]6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2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4月3日持本决定,到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1号楼C区4楼综合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