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3-0020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标  题:
​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济人社许准字〔2023〕第38号
特殊工时制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济人社许准字〔2023〕第38号

济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581712363Q)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于2023年12月1日受理。按照《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2010〕8号)文件要求,对你单位申请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核,你单位申请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同意你公司经理级、主管级、工程师等人员61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岗459人、设备岗69人、质量岗94人、物流岗36人、能源环保岗28人、供应岗19人、行政岗21人及原奶岗3人共729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一年(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请认真执行,且要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劳动定额,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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