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7月27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6年7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8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