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53150906/2026-0002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标  题:
​ 劳动合同何时签?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何时签?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

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

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

不留空白

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

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的是电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劳动者自己要留存一份

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注意哦!

  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联系单位:

示范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联系电话:

0391-66363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91-12333, 0391-6630963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811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2824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891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