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为更好理解《通知》有关内容,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6月印发《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2022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安排,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四项内容,分别说明如下: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对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行政许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仍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有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是规范了工作流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承诺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使用。对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条件、增设办理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或者额外提供申请材料。
三是强调了事后核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后,在规定期限内对企业承诺情况进行核查,也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年度报告公示等方式开展核查,利用河南政务服务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等实施在线核查。在核查监管中发现违反承诺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给予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处罚。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实施相应激励或者惩戒措施。根据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形,在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对相关机构予以支持或者限制。
三、主要亮点
制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事项核查办法》,明确了核查主体和实施主体、核查时限和核查内容、核查种类和方式,规定了核查程序和步骤、履诺情况和违诺处理等。事后核查虽然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后进行,但核查的内容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承诺情况。因此,事后核查性质上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机构具体实施,违诺处理适用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