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以下三个方面做一政策解读。
一、关于《通知》制定出台的目的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用人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
省委楼阳生书记在全省教育科技创新大会暨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全方位培养人才,统筹实施重大人才项目,发挥高校主力军作用,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深化与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打造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体系。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充分向用人主体授权,持续为人才松绑减负,加快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倾心服务人才,加快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全力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社会环境,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切实增强我省各类事业单位人才汇聚能力,制定了该《通知》。
《通知》中一系列创新举措,将在事业单位拓展各类人才容量、人才汇聚培养能力提升、人才创新要素聚集以及形成事业单位人才培养使用新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激发我省事业单位活力和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形成促进高质量发展良好政策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通知》的制定原则
一是围绕“放管服效”改革。聚焦事业单位普遍面临的机制和堵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研究设计改革举措,以自主为主线推动放权到位,以制度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以精简关键为优化服务流程,以评估为抓手确保措施见效,统筹考虑各类措施的精准性和协同度,力求管理、执行、服务效能同步提升。
二是创新重塑人事人才管理机制。通过创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以及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优化人才进入、晋升、发展的专门通道,为各类人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三是扩大科研领域用人单位自主权。通过明确专门岗位比例形成人才发展直通通道、全面实施高校科研院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调控、鼓励设置创新型岗位等举措,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围绕主责主业服务科研领域发展的效能。
四是夯实事业单位的用人主体权责。通过进一步明晰事业单位在健全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以及聘用合同管理、人才自主引用等方面的权责内容,推动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内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快形成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合同管理、依规运转的管理格局。
五是提升宏观人事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改进兼职岗位人员管理、明确不同类别岗位聘用要求、健全人事管理评估监督办法等具体措施,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进一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在优化人事人才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推动事业单位规范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强化政策宏观指导与监督服务等方面创新政策举措。
第一部分在推动事业单位规范内部人事管理上,一是引导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与发展规划,不断健全、完善、细化内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单位内部各项人事工作有规则可依,依制度管理。二是引导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聘用要求,规范聘用条件及程序,强化聘用合同在日常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三是引导人才自主引用。推动事业单位在建立健全引才公示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自主划定人才范围、类别等,明确承担项目任务、激励举措等人才使用中的具体事项,健全能效评价与动态考核,形成标准明晰、效果量化、措施有效、容错适度的人才自主引用模式。
第二部分在优化人事人才管理机制上,一是明确提出建立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特殊人才直聘机制,推动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实际贡献,在岗位晋升、激励奖励等方面打破身份、资历等限制,形成与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相匹配的特殊人才使用机制。二是畅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积极推行招聘结果一次性备案措施,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的精准度、公认度和便捷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专技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在以往我省实施基层乡镇专技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定向使用”管理机制。
第三部分在促进事业单位及人员创新创业上,一是创新科研领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在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标准之上,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设立5%的浮动比例,用于人才引进及晋升,形成人才发展岗位直通通道。二是推进省属科研领域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调控。参照目前“双一流”高校管理模式及比例标准,推动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自主设置确定高级岗位数量。三是进一步鼓励科研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通过比例单列计算的方式,支持科研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创新型岗位,用于鼓励人才从事科技攻关、技术转化应用等。
第四部分在提升宏观政策指引与综合服务上,一是改进“双肩挑”(兼职)岗位人员管理方式,通过单独计算兼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方式,进一步解决目前管理岗位兼职人员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过多的问题。二是放宽不同类别岗位人员聘用要求,在进一步重申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基本任职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明确三类岗位聘用原则及基本要求。三是进一步细化专业技术岗位转聘管理岗位任职条件。针对以往事业单位岗位转聘工作中的共性情况及建议,参照我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中有关条件,为工作人员从专业技术岗位向管理岗位转聘明确基本条件遵循。四是完善人事管理评估监督办法。通过常态化评估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并动态调整宏观监管举措,促进用人单位进行有效自我约束。
附: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